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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Sun-Han 。 22,755 個讚 · 2,719 人正在談論這個。洪申翰|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長期任職環境組織,投入能源轉型、環境治理等政策工作。 中央與地方政府能源諮詢委員,協助政策規劃。 現在是努力促成台灣社會成功轉型的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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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底,能源局再次預告「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草案,也就是俗稱的「用電大戶條款」草案。 這陣子,就聽到不少工業界的聲音,包括全國工業總會及工商協進會,向政府訴求將用電大戶條款草案的緩衝期延長為七到十年,也就是裝設義務完成的期限延後到 2027 至 2030 年。… 更多 我要提醒工業界的朋友,用電大戶負擔綠電義務,除了因為產業社會責任、符合國際趨勢,更是社會大眾對產業的期待。工業生產營運時,大量消耗能源,不只是老闆們計較帳面上的營收,更多造成了外部環境成本。這些讓全民買單的環境成本,產業要開始承擔起來,在綠能減煤的路上,工商業的角色非常關鍵。事實上,也有許多眼光前瞻的產業界朋友,已意識到這是未來必要的經營方向,早點推動才有超前部署的效果。 面對全世界的產業結構正在轉型,德國工業聯盟甚至在 2018 年初就發表了名為「德國氣候之路」研究,探究工業轉型的路徑,台灣的工業界絕對有足夠的能量,在產業升級的同時,承擔發展綠能的責任,共同落實氣候行動。 關於草案本身,這次預告版本還是有可以精進的地方,再次重申我的主張: 1⃣️適用對象應分階段擴大要求,以漸進履行的方式納管 5000kW 以下的用電大戶。
2⃣️緩衝期應從五年縮短為三年,第一批用電大戶在 2023 年前就完成裝設義務,不僅回應台灣社會對於企業能源責任的期待,還能因應國際間的減碳趨勢。
3⃣️經濟部應協助用電大戶用多元方式履行綠電義務,並思考納入更有彈性的購電模式。 相較於前次版本,我們看得出能源局有考量環保團體和產業界的建議,調整了草案的相關內容。我希望能源局在這次草案預告期間,更進一步思考這些的建議,也該啟動與工業界朋友的對話,讓去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修法原意被落實,讓台灣的氣候之路也能走上正確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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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施恒如
    用電大戶條款修訂成政策工具
    敬請委員加油!
    綠能環保愛地球~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