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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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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有卡通人物為主題,以不同於原著風格畫出並販售是否有侵權的疑慮呢?🤔 🙋‍♂️🙋‍♀️卡通圖案 (如寶可夢、米老鼠及Hello Kitty等) 都是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著作」,另外加入自己的創意進行創作,並作成商品販售的話,屬於「改作」及「散布」等利用行為,應該要取得原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才是合法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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