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貼文
【教唆洩密案 柯建銘:馬英九必定有罪】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遭訴,台北地院昨二度開庭。馬英九主張,檢方牴觸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這是檢察官治國;立委柯建銘說,馬英九的論述不可思議,馬必定有罪。 這起案件源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關說案。… 更多 案件未偵結時,前最高檢檢察總長黃世銘於102年8月31日與同年9月1日向馬英九報告,馬英九再指示黃世銘於9月4日,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報告。 北檢調查後認定,馬英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和刑法洩密罪嫌,因此提起公訴。案件移審至北院,並於4月14日首度開庭。 北院昨天下午二度開庭,馬英九表示,台北地檢署對大法官釋字五八五號解釋的適用範圍、對象、場合見解,充滿誤導矛盾與本位主義,嚴重牴觸其意旨。 馬英九進一步解釋,釋字五八五號解釋文及理由書已明確指出,「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例如涉及國家安全、國防、或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有關政策形成過程之內部討論資訊,以及有關正在進行中之犯罪偵查之相關資訊等,均有決定是否公開之行政特權(exeutive privilege)。」 馬英九強調,這不僅是「檢察官治國」,更可能造成國政大亂的「檢察官誤國」;請北檢明確表示,在本案中他有沒有主動指揮辦案?在本案中檢察機關有沒有被指揮辦案?因為這是檢察機關及全體檢察官的名譽問題,希望北檢一次說清楚,講明白,不要迴避,也不要含糊。 柯建銘受訪時指出,今天開庭約四個半小時,但是最大的諷刺,是馬英九所言「檢察官治國」這句話,因為本案最重要的是要「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但黃世銘和馬英九兩人違法監聽、操作司法、介入政治,馬竟然還可以講出這句話? 「離譜」,柯建銘也說,馬英九引用前大法官與政治學者的話,認為總統有無限的特權、可以為所欲為、介入司法,這是引用大法官五八五號與六二七號解釋失據;馬英九的論點,是要把現在憲政體制改成帝制,無限上綱總統權力。 柯建銘最後強調,這起官司很清楚,馬英九要無罪非常困難,法官勢必會對馬做出有罪判決。 相關新聞請參閱:2017年6月3日(六) 眾聲日報3版
圖片
留言
  • 葉秀姫
    他有罪,為何都起訴不了他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