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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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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國營事業約聘人員進用公平🔔
 
黃國昌在擔任立法委員時,曾於108年3月20日、4月11日兩度質詢 #約聘人員空降至國營事業問題,這些人不用筆試只要面試,許多憑實力辛苦考進國營事業的年輕人,每天在基層競競業業工作。然而,中油前幾任董事長卻以「約聘人員」方式、❗大開特權後門,大量任用許多藉政治關係直接空降的高薪肥貓。
   
黃國昌委員整理出幾項問題:
1⃣ 有人從刊登招募廣告到確定任用,竟然不到一週時間。
… 更多2⃣有招募廣告僅刊登一天、廣告上連企業名都不敢寫的情形。 
3⃣報名人數少,不用考試、通通僅以面試審查。
     
👉事後,中油僅回覆會組成委員會加強考核,我對此十分不滿意,因此,我於今年4月10日再度召開記者會,要求經濟部就約聘人員問題做出深切檢討,經濟部於7月8日正式以經人字第10903669450號函回覆:
     
(一)新進約聘僱人員得任職務及資格條件: 
1、業務性質得列入新進員工甄試招考類別者,#原則不得以約聘(僱)方式辦理。
2、原則須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或普通考試之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或足證具有相關專門知能之專業性證照(明)。
     
(二)新進約聘僱人員遴選作業方式: 
1、甄選方式得採筆試、口試、實地測驗、審查著作或發明、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或其他方式行之。除單採筆試者外,#其他應併採2種以上方式。
  
2、遴選小組不得少於5人,成員不以用人單位為限,且須包含人力資源單位及政風單位代表。
   
3、用人需求、資格條件、甄選方式及錄(備)取名單等相關訊息,#應於各機構及本部網站公告5日以上,並得同時以其他方式(如外界徵才網站、報章雜誌等)對外公開。
    
👉我必須重申,#我並不是反對約聘人員,而是必須在 #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下互相競爭,選出最好的人才,畢竟除了醫護人員與律師等我舉雙手應該高薪聘用的人員外,還有部分人士是以「媒體公關人員」、「企業形象塑造人員」進用,相信社會大眾也會對於是類人員約聘的合理性加強檢視,對於經濟部願意針對國營事業約聘制度做出明確的規範,對此我予以肯定,也希望經濟部監督各國營事業持續對於現有約聘人員加強考核,未來我也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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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黃奕撰
    挑個錯,黃國昌109年3月應該不是立委了,日期是不是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