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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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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真的向前邁進了嗎?」
 
在歷經了將近 26 小時立院不斷電的徹夜審查後,很遺憾,參審制仍然在執政黨的強力輾壓下通過了。
 
時代力量雖然只有 3 名委員,但無論是我、 邱顯智委員、立法委員 陳椒華委員,在這三天馬拉松式的審查中,我們沒有任何一刻缺席。
 
在這 26… 更多 小時內、以及前些日子的黨團協商中,我們費盡了唇舌、耗盡了苦心,想要提醒執政黨,司法改革是國家制度變革的大事,更是蔡英文總統連續兩任競選的重要政見,切勿倚仗著優勢席次而漠視大量在野黨的聲音,以及來自民間、學界的反對意見。
 
事實上,在 2016 年或是 2017 年司改國是會議中,國民參與審判制度都是會議上重中之重的議題,而對於到底台灣應該採取陪審制或是參審制,在表決上看來可以說是平分秋色。
 
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這樣重大的司法改革議題並沒有一定的定論,為什麼執政黨仍然一意孤行要完全捨棄掉陪審制,強硬地朝向參審制邁進呢?
 
更讓我困惑的是,在今年以前,民進黨明明從民國 75 年到 106 年都是一直支持陪審制的,甚至民進黨黨綱、柯建銘總召過去的主張、民進黨立委的連署提案,都是陪審制。
 
最後卻落得一句:「時空背景不同」,而輕易毀壞自己的價值。
 
時代力量黨團希望藉由陪審制的人民參與審判,降低為法官意志背書的可能性,落實人民藉由多元的專業背景,得出更公平且貼近人民的判決結果,並期望我國可以朝司法民主化的進程前進。
 
《國民法官法》最終雖然仍三讀通過,但我們希望,這個法不要只是民進黨為了達成司法改革政績而草率通過的。一直以來,我們的理念始終如一,就是希望台灣未來能真正成為一個讓人民參與司法、進而信任司法的國家。
 
為了保障被害人、訴訟參與人也能實質參與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我們提出了兩項附帶決議,其一是要求司法院未來在制訂相關施行細則時,應保障被害人、訴訟參與人的基本權益,對於準備期日及審判期日都應該要有被通知的權利,並有到場表示意見的機會。
 
另外一項附帶決議則是,司法院與法務部應適當修正法律扶助或犯罪被害人保護的相關規定,讓被害人或訴訟參與人在審判中可以獲得律師的協助,進而有實質參與審判的機會。
 
很可惜此二項提案並沒有獲得支持,無法通過。讓我了解到,原來執政黨想要做的司法改革,就是這樣忽視被害人權利的司法改革。
 
即使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們感到相當遺憾,但未來我們絕對善盡作為立法委員的職責,無論是在後續司法人員的訓練與教育上,或是未來司法院對於相關子法的設計與配套進程,時代力量都會持續關注,並且確實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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