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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北市。 18,166 個讚 · 6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39 個打卡次。提供傳播通訊相關之生活知識、最新法令、各項消費者權利保護事務、最新活動消息或重要統計數據等。 如需陳情請至本會意見信箱: https://cabletvweb.ncc.gov.tw/PO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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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除把關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或俗稱之「電視棒」)射頻功能外,並要求申請審驗人須切結保證該器材後端提供影音內容無違反智慧財產相關規定等措施!… 更多
一、小編告訴你,市售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或俗稱之「電視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為避免避免電波干擾,應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始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亦即該機上盒之無線射頻功能硬體須經檢測合格,並核發型式認證證明,才可販賣或公開陳列,以供消費者選購、使用。
二、 NCC除了善盡把關,針對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的射頻功能進行之審驗外,本於政府一體,已於106年5月18日邀集電視相關業者、多媒體公協會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等單位召開研商會議,做出以下協處措施:
(一)要求此類器材之申請審驗人應檢附切結書保證其器材之使用無違反智慧財產相關規定,NCC始予受理認證審驗。
(二)於該等器材之審驗證明加註警語「器材之審驗範圍並不及於器材後端連網接取之影音內容」,以提醒消費者注意及尊重智慧財產權。
(三)持續向電視、OTT(Over-The-Top)業者或其公協會及外界宣導,可於NCC官網射頻器材審驗專區〈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輸入關鍵字﹝如「電視」等﹞,以查詢此類器材的射頻功能是否有通過認證。
三、另NCC為協助處理此類器材所涉智慧財產保護問題,加速施行上述措施,經與電視及多媒體公協會溝通確定切結書內容後,業於106年6月16日邀集驗證機構召開會議,決議要求驗證機構自當日起受理該等器材審驗時,應要求申請人檢附切結書,保證其所申請型式認證之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或影視棒內,無提供未經授權影視音節目及頻道之韌體或APK等程式之預載或下載連結,否則將因此而違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22條第2項第8款規定,將由NCC廢止該器材之審驗證明,申請人並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NCC並於核發該等器材之審驗證明加註警語。
四、小編提醒各位粉絲們,不論網路或真實社會中所涉及的侵權相關問題,都有相關智慧財產權法令之適用。NCC對網路侵權問題及影響業者營運之議題十分關切,目前已協助辦理前揭智慧財產保護措施,未來將持續與相關政府機關及業者、民間團體及一般網路使用者等持續溝通對話,以建立網路治理架構,營造數位經濟蓬勃發展之環境。
超連結 NCCMEMBER.N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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