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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 高雄市。 743 個讚 · 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423 個打卡次。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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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於106年11月13日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增訂了《✈️跨國企業集團在我國境內有營利事業成員者應送交🗂集團主檔報告》,
並自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喔~ 另外財政部參酌鄰近國家或地區之規範及衡酌我國企業規模,
訂定❌免送交📋集團主檔報告的避風港標準如下: ⭕️(一)其當年度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數未達30億元,或跨境受控交易金額未達15億元。
⭕️… 更多(二)有2個以上營利事業成員應備妥及送交📋集團主檔報告者,得依規定指定其中1個營利事業成員備妥及送交。 ========
🏵結論: 跨國企業集團成員若❌不符合免送🗂交集團主檔報告的避風港標準,⭕應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備妥🏷集團主檔報告,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年內送交所在地稽徵機關。 賦稅署反避稅專區連結處:https://www.dot.gov.tw/ch/home.jsp?id=220&parentpath=0,15
超連結 DOT.GOV.TW

移轉訂價三層文據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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