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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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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起訴馬英九 亞洲新興民主國家,特別是韓、台為什麼都要把前總統送進法院? 朴槿惠甚至還在任上就被彈劾下台,也等著打官司;馬前總統昨天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官司打不完了。很多人認為是權力鬥爭,是政治鬥爭,不是違法犯法,是嗎?如果沒有觸法事件,政治鬥爭也鬥不起來,權鬥都是以司法為理由,被人抓到違法的小辮子,雖是政治鬥爭也百口莫辯,只能認了。… 更多 據統計,馬英九共被告發了不少案件等著打官司,卸任的日子不好過,也益發彰顯李元簇卸任後隱居沉默的智慧。 馬違權力分立原則
馬英九遭告發教唆洩密案,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依違反《刑法》公務員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資法》三罪嫌起訴馬。馬當然據理力爭無罪,認為王金平涉及關說(監聽柯建銘電話得來的訊息),才是大是大非,而他的處理是政治處理並非洩密。 但行政單位監聽國會在野黨領袖的電話,無論在任何民主國家都是大大的醜聞,與美國水門案類似,會掀起政潮,腐蝕民主制度的根基。 起訴書提到,馬英九明知總統職權行使,必須符合憲法權力分立制衡原則,卻欲藉此案拉下國會議長王金平,違反了權力分立制衡原則;而總統與檢察總長黃世銘串通,違法監聽介入個案,不是民主國家可以容忍的。 本案的重點不在馬王鬥爭,而在對憲法原則的維護。起訴書在結論中表示:總統是憲法機關,負有「憲法機關忠誠」的義務,其職權之行使並非無限上綱,應符合權力分立的制衡原則,並不得侵害人民之基本權利(如監聽)。捍衛《憲法》是政府及所有官員的職責,馬確實有牴觸憲法原則之虞。 司法獨立必「除魅」
扁家貪污事實明確,美方還把扁家在美國的資產文件送交台灣司法界,扁之坐牢,並不冤枉;而扁因病保外就醫,也是基於人權,無可厚非。馬若最後被判有罪,應該不是政治報復。我們必須支持司法判決,才能構成案例,警惕後來的總統。 馬英九的案件並不是針對個人、不是政爭、也非藍綠(所謂辦藍不辦綠,或辦綠不辦藍,都是不負責任的化約主義),是司法界走向獨立過程中必經的「除魅」手續,魅就是行政領導人,如總統、閣揆。相信經過對扁、馬兩位總統的審判,司法獨立的脊樑就可以挺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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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起訴馬英九 | 蘋果日報

亞洲新興民主國家,特別是韓、台為什麼都要把前總統送進法院?朴槿惠甚至還在任上就被彈劾下台,也等著打官司;馬前總統昨天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官司打...
留言
  • 李素娥
    台灣正義開始.太棒了人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