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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溫玉霞。 5,549 個讚 · 1,464 人正在談論這個。發揚台商皮箱精神 攜手開創台灣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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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萊豬說「No」!】
  
今審查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經濟和衛環委員都發了甲動,國民黨主張必須先召開公聽會後再審查。國民黨立委接連程序發言,主張在全台各區召開五場公聽會,因為民眾有知的權利,但蔡政府傲慢無比、不開就是不開!
  
我問陳時中部長,萊劑有害健康,台灣豬不可以使用萊克多巴胺等瘦肉精,但卻讓台灣人去吃萊豬,照此邏輯,台灣人的健康難道不如台灣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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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問部長2017年4月他曾表示,有關美豬議題,「站在衛福部的立場就是安全第一,台灣的標準,一定比國際嚴格,衛福部絕對會捍衛,若捍衛不成,絕不戀棧,賭上烏紗帽也在所不惜」。言猶在耳,但陳部長還認識自己嗎?
  
我願為2017年4月那位願堵上烏紗帽也在所不惜的部長拍手,但如今國人面前卻是為保烏紗帽而替美豬背書的部長,怎不令人大失所望!
  
為了國人的健康,國民黨一定奮戰到底,希望更多民意力挺國民黨向萊豬說「No」!
  
  
#先公聽再審查
#萊豬不要來
#立法院 #溫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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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h Chen
    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管制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機具才管制。就像汽車「超速」,難道也要公告車種才取締裁罰嗎?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拖管制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