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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信任-劉世芳, 高雄市。 73,167 個讚 · 2,099 人正在談論這個。謝謝大家支持, 世芳一本初衷為大家發聲! [免費法律諮詢] 每周一 晚間7點開始諮詢(請先來電預約) 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402號 07-5566813 IG: instagram.com/shyhfang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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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叫「#徒法不足以自行」,意思是,如果只有法律,卻沒有考慮到實際情況及執行面,最後必然無法收到成效。 今天審查「兒童遊戲場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坦白說,很可能就是個例子。 這個草案是希望將現行規範 #非機械式遊戲場(註)安全的「行政命令」上升到「法律」的層次、增加規範強度和罰則,立意良善,可惜卻抓錯重點: #主管機關大風吹
現行規範是由衛福部訂定、制度是由衛福部管理,而草案的中央主管機關卻是內政部,關聯何在? #… 更多問題在執行而不在法律位階
內政部報告說,2017年函請縣市政府調查各都市公園綠地的遊戲場,抓出363件不合格,按照現行規定應「拆除」、「修繕」或「報廢」。
請問到了今年,總共有幾件完成「拆除」、「修繕」或「報廢」?
現場列席的官員,沒有人能回答我! 立法不是萬靈丹,若只是把規範變嚴,而沒有可執行方式和能量,最後只是逼得基層公務員用最簡單迅速的方法符合法律規定──說不定,就是乾脆把不合格的遊戲場拆光。 與其嚴格立法,衛福部和內政部應該先檢討執行方式。
否則,這是我們要給孩子的童年嗎? 註:非機械式遊戲場即溜滑梯、盪鞦韆、搖搖馬、單槓等常見於公園學校等公共場所的、非靠機械動力運作的固定式遊樂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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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葉秀梅
    委員請您有空來走一下大學三十一街的道路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