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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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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馬頭山就是守護水資源,大家一起關心!
分享 蔡志宏
保護馬頭山園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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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h Chen
    感謝委員的認真,也請關心改善「居家低頻噪音」干擾議題。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都使用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 更多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依附在其他場所。
    懇請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避免住家例如有「攪拌機」因「非公告機具」低頻噪音干擾,而無法令依據以「37分貝」低頻噪音取締,如此造成住家低頻噪音管制漏洞。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
    :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
    所以管制噪音是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低頻噪音干擾,環保署目前的法令無法管制,本就應自請修訂;而不是有人民住家受「攪拌機」低頻噪音干擾而投訴陳情,環保署還一直以「地方自治」等理由推拖不修訂改善。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法改革,以維人民居家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