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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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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貨棧轉運郵包不法移動事件之說明   關務署表示,本案臺北關接獲海巡單位通報疑有貨櫃不法移動事件,立即調閱貨棧監視錄影帶及相關資料展開行政調查,經查該貨櫃裝載貨物為T6海轉空轉運貨物,提單所載貨名為POST … 更多 CARGO(郵包),件數128袋、重量1,975公斤,於107年5月7日由基隆港聯興貨櫃集散站卸存該關轄管之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股份有限公司貨棧(下稱遠雄貨棧),遠雄公司專責人員收櫃後未依規定立即辦理拆櫃進倉,並擅將貨櫃置放空地,致遭非法移出貨棧復運回。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遠雄貨棧為經臺北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之航空貨棧,依T6海空聯運貨物轉口通關作業規定​及貨棧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手冊​,專責人員收受海空聯運貨櫃後,如無特殊情形應立即拆櫃進倉,辦理打盤裝機出口,遠雄貨棧未依上開規定辦理,亦未經海關核准擅將貨櫃存放於出口貨棧前空地,致貨櫃物遭私自移運出區,未負貨櫃安全與管理之責,違反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且情節重大,臺北關業於107年5月30日依法核處遠雄貨棧出口貨棧自107年6月15日起停止進儲T6轉運貨物作業2個月之處分。
  海關全力辦理邊境查緝,絕無報載為中國郵袋運毒背書之情事,海關同仁守護邊境安全之努力應予以珍惜及維護,期盼媒體能依據事實公正報導,不應妄加揣測,本案臺北關接獲通報情資後,即積極進行查證,並將行政調查所掌握相關事證提供司法機關偵查。有關本貨櫃物非法移運部分,將靜待後續調查結果依法論處。
☑️新聞稿:https://web.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F55943A3BAA86A6A&sms=1095B63D0846032B&s=23AF1496231E9D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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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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