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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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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1 新聞稿】 針對ETtoday東森新聞雲報導「柯建銘親口答應」王應傑:輪班排休11小時規定取消,本人特澄清如下:
當勞基法通過後,媒體多所報導,客運公會理事長王應傑表示,明年元旦起客運馬上要漲價,又見鐵路工會揚言人手不足,尤其開火車之司機無法短期養成,輪休11小時公布後,要上街頭抗議等新聞。 勞基法本人從委員會審查(13 hr),委員會朝野協商兩次(5 hr),蘇院長主持朝野協商(6.5 hr),院會逐條發言,其中不曾離席、不用餐,全程參與審查,有案可查,對於整個勞基法修正,甚為瞭解。認為客運、貨運、台鐵之恐慌實屬多慮。… 更多 故去電行政院要交通部去溝通處理台鐵員工之反彈,勿揚言上街頭,因勞基法34條是有日出條款,相信行政院會審酌考量,讓企業有彈性調整之緩衝時間再上路,且各行各業都一體適用。 因王應傑理事長是多年舊識好友,從勞基法近半年來審議,常代表公會反應意見,就公會理事長而言,是稱職的,但揚言明年元旦開始漲價是不對的,因法律有緩衝期,日出條款,故於12月9日上午07:50去電說明,請幫忙溝通。 三讀通過的法案,任何人不可能透過函示處理,最後公布實施,另有子法、施行細則之修正非透過函示處理,這是他對立法不了解,故王理事長之轉述不清,是有日出條款,緩衝期的,不只針對客運、貨運、台鐵,是所有行業一體適用,勿藉此漲價,聯合行為是違法的。 特此澄清,盼各界勿再謠傳,也請ETtoday東森新聞雲媒體報導重大新聞,應負查證之實,訪問當事人,平衡報導,感謝 ! 勞基法第三十四條三讀條文如下:
勞基法三十四條 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前項規定,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留言
  • 張小誠
    總召,小心時代拿您大作文章,他們小孩子小心眼小鼻子小眼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