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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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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我針對健保會和共擬會的委員出席代理狀況,以及健保會委員逾越其「諮詢」角色,言論與主張淪為個人意見而非所代表的團體共識;還有共擬會議議程安排缺乏一致性,每次開會排案順序和審查進度缺乏公平公開制度,開記者會要求檢討。https://www.storm.mg/article/457405 今天衛福部向我們辦公室回覆,今年2月已經在
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 #增訂第15條之1:… 更多
被保險人、雇主及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之委員或其代理人,應本於其代表性,出席會議、發言及參與表決。也應允會立刻要求健保署,針對藥品共擬會議的排程和審查制度,有明確的規則。 台灣的健保制度,在健保法規定之下,除了醫療業務提供者的各專業團體代表之外,還有過半的付費者代表。然而,過去數屆付費者代表,即使有推薦制度請各大團體推薦,卻有「常態代理」或者「一當再當沒我不行」的代表情形。仔細閱讀健保會會議逐字稿,某些委員們屢有與國家政策完全相反,或是超乎專業意見職權的主張,而且該些主張並無所代表團體的共識決議,常常是他個人意見。 衛福部過去常常任由健保會會議超越應諮詢意見的範圍,這樣也對於謹守其團體代表分際的與會委員,並不公平。我們當然希望廣納各方意見,讓健保更好,但是制度運作回歸應有的規範和目的,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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