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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 台北市。 104,096 個讚 · 44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88 個打卡次。國家發展策略運籌總部 2015年起,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國發會)將在facebook與大家互動,讓意見溝通與交流更為直接、即時,盼您和國發會一同集思廣益,為台灣擘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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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篇,本篇將就核發實習簽證部分做說明。 📰… 更多以美國為例,如外國人有意在美國工作,必須申請對資格及名額都有嚴格限制的H1-B簽證,為吸引年輕優秀人才,美國提供年輕人申請J1(學生實習簽證),或是畢業1年內之社會新鮮人,經提供美國國務院所規定之資料文件,最長可申請1年半之實習簽證(博士生3年)。網路巨擘GOOGLE公司即活用此項措施,先吸引一定人數的年輕人到該公司實習半年,借此發掘或篩選適合的人才並加以留用,創造企業(獲得年輕人才協助企業升級)與人才(高薪與職涯發展)雙贏之機會。 📜我國企業及外籍人士經常反映目前尚無外籍畢業生實習簽證,不利吸引年輕外籍人才,然而政府刻正推動的創新創業、亞洲‧矽谷等重大產業政策,都需要大量年輕人投入,為回應業界及外籍人士需求,讓更多有意願來臺灣工作的外籍社會新鮮人能夠在進入僱用關係前,有一段實習期間來熟悉工作及臺灣社會文化,提高留臺工作意願,本會參考美國、韓國、澳洲及德國等國家提供外籍社會新鮮人實習簽證的做法,於「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以下簡稱本草案)」中訂定核發實習簽證的規範。 📜本草案中所規定的實習簽證,申請人限定為教育部所編定國外大學校院畢業2年內的社會新鮮人,實習活動須符合其所學相關科系專長,並屬「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所規定的專門性或技術性範疇;而有意申請實習生的企業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個別實習者提出包含實習項目、實習期間、實習津貼等內容的具體實習計畫,經審核通過後,始可透過Contact Taiwan網站公告。實習簽證總停留期間為1年,但若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可之科學、科技、工程、數學等專業領域者,得申請2年在臺停留期間。 📜實習簽證性質為一停留簽證,無濫用我國健保等社會福利問題,實習名額也將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逐年按業界實際需求及執行成果,檢討公告。而針對國人疑慮,實習簽證與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技術生」或度假打工是否性質過於接近一事,說明如下: 📍1.「勞動基準法」第64條係規範於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主要是以「學習技能」為目的,至於本草案之適用對象則是限定「已具備專業知識或技術之大學生或畢業生」,且限定僅能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範疇之實習活動,故性質截然不同。 📍2.至度假打工計畫旨在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間青年的互動交流與瞭解,且度假打工是國與國之間簽訂之協議(目前與我國簽訂協議者,包括紐西蘭、澳洲、日本、加拿大、德國 、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斯洛伐克、波蘭、匈牙利、奧地利、捷克、法國共計15國),與實習簽證性質亦不同。 #NDC #國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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