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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 100,992 個讚 · 9,379 人正在談論這個。雲林縣第一選區(海線) 第十屆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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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格再進一步!
讓人民跟司法的距離更近了!
「憲法訴訟法」今日三讀通過,將於公布後三年施行,修正重點如下:
🔴大法官作成判決人數門檻調降
🔵「言詞辯論之出席」
第26條第1項:
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參與。未參與言詞辯論之大法官不得參與評議及裁判。
🔵「憲法法庭判決之評議與同意」
第30條:… 更多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憲法法庭裁定與審查庭裁定之評議與同意」
第31條:
裁定,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
審查庭所為之裁定,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以大法官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
🔵 「受理聲請之評議與同意」
第32條第2項:
聲請案件之受理,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人數者,應裁定不受理。
🔴立法委員聲請釋憲人數門檻自1/3調降為1/4
第49條: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大法官司法審查範圍自抽象法規擴及於裁判「個案」
第59條:
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前項聲請,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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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門檻降為立委總額1/4 人民可個案聲請釋憲 | 政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將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更名為憲法訴訟法,立委提案釋憲門檻從立委現有總額1/3,降為1/4,且人民可就個案聲請釋憲。
留言
  • 羅柏盛
    這次在日本的假新聞,害死一個處長的事,先處理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