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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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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農地違法工廠,盡速修正礦業法】
 
今天我質詢經濟部次長王美花,主要是為了利英工礦開採花蓮秀林大理石礦,長達三年的時間未依法定工法開採,被環保署開罰2349萬元。廠商不服裁罰,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抗罰,行政法院認為,環保署與礦務局怠於執行監督追蹤,長達三年不作為,形同「默示同意」,所以撤銷環保署對廠商的罰鍰,命環保署另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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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案例可以成立,可能造成以後行政單位只要不執法,就等於默許犯罪行為,沒有資格開罰犯罪行為的情況。我認為相當荒謬,而這個荒謬的狀況,也是礦業法修法延宕多年所造成。
 
同樣的道理,也可能在農地違法使用的案件中發生。雖然小英總統宣示2016年5月20日新增農地違章工廠要即報即拆,工輔法也有明訂,但目前許多地方政府怠於執行,未來開罰也可能遇到這個狀況。
  
上週六我與中部NGO座談,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的朋友說在舉報農地違章工廠時,地方政府玩文字遊戲,說農地違章的廠房如果沒有生產製造的行為,不算工輔法所說的工廠,不用即報即拆。地方政府根本就是把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等法規當塑膠,事實上相關的法規本來就規定農地違法使用就要裁罰,而且要命令其回復原狀,地方政府玩弄法律解釋,對農地違規使用不積極作為,都可能變成廠商的護身符。
 
這個問題相當嚴重,行政怠惰變成違法廠商護身符,我認為監察院真的可以彈劾失職官員。我要求王美花次長要檢討這個案件,我會繼續監督礦業法修法與農地違章工廠的後續處理情形。
 
【立法委員陳椒華】_2020-05-18_經濟委員會質詢
https://youtu.be/xMlEsFHng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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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委員 陳椒華
    礦務局明知尚未環評變更就給許可,也不開罰,形同縱容違法開礦,真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