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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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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其宏父母家遭警察「拜訪」,所長表示,警員係來「查戶口!」是這樣嗎?
 
 依照民國六十二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戶籍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動員戡亂時期,戶政事務所得經行政院核准,隸屬直轄市、縣警察機關;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因此過去有戶政事務所隸屬警察機關之狀況,但是,因應動員戡亂時期之終止,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戶籍法第七條將上開規定刪除,並修正同條第一項及該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回復戶警分立制度,且自從內政部於八十一年六月十日以台(八一)內戶字第八一○三五三六號函發布、同年七月一日實施之「戶警分立實施方案」,使原辦理戶政業務之警政人員或可於五年內留任原職或回任警職,確立戶警分立制度。(可參大法官釋字第575號解釋)
 
 因此目前戶警分立制度也早已實施將近二十多年,古早時期或有警察查戶口之狀況,現在查戶口是該地區戶政事務所的工作,何以警方可以來查戶口?有何法規範依據?更何況盧其宏的戶口並不在該地!
 
 干涉行政應有法律的依據跟授權,沒有人有義務容忍警察到住宅裡騷擾,製造恐懼,查戶口從二十幾年前始,已不是警察的任務,所長請不要再鬼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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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政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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