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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 新北市。 108,542 個讚 · 3,304 人正在談論這個。顧臺灣,會做事! 繼續衝、繼續拼, 新莊持續向上!台灣繼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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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入歧途的孩子,社會要提供過自新的機會,不是視為永遠的犯罪者! 青少年因為各種因素走偏,誤入歧途時有所聞。對於這些僅僅十幾歲的青少年,在人生的路途踏錯步伐,社會能做的是,給予他們再一次的機會走回正途,絕對不是貼上「犯罪者」的終生標籤。 … 更多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規定,少年受到安置輔導執行完畢二年後,或保護管束、感化教育等處分執行滿三年後,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少年法院應通知保存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的所有機關塗銷資料。不過,《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卻規定:「前項紀錄及有關資料塗銷之規定,於法院不適用之」。 施行細則的規範當時制訂時有其考慮,但違背了母法保護孩子,取消記錄回歸正途的精神。這樣的矛盾衝突,是法令制訂的瑕疵。我過去擔任過法官,我知道這些記錄不應該這樣運用,造成孩子終身的標籤,對於走回正途孩子更不公平。等於變相的前科記錄跟著一輩子,我會要求法務部跟司法院儘速溝通,修訂這樣的不合母法精神的施行細則。 新聞來源:https://goo.gl/tFNNZs(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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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劉櫂豪曾任法官 認為法院不應留存少年前科紀錄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規定,少年受到安置輔導執行完畢二年後,或保護管束、感化教育等處分執行滿三年後,都視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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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世民
    對啦,犯錯的大家都關心的要給他機會,乖小孩都不用關心就對囉,很多人都臭屁小時後多麼叛逆,就像管爺一樣,拼命炫耀,就是鼓勵… 更多小孩年輕人的,不要守規矩才會成功,,,結果現在屁孩一堆,亂政權,亂利委,,,,全民來亂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