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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稅務小精靈 - 信義國稅局, 台北市。 425 個讚 · 42 個打卡次。稅法新知報馬仔、節稅小撇步、周末稅務活動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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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農地送給媳婦 不能免贈與稅 2016-09-15 02:48 經濟日報 嘉義訊 嘉義市林小姐問:父親將農地贈與兒子及媳婦,是否免納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免徵贈與稅。但是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五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就要追繳應納稅負。但如因該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則不須追繳贈與稅。因此,農地贈與媳婦部分,因非屬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不能免贈與稅;至贈與兒子部分,如符合上述規定五年內作農業使用,可免納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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