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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台北市。 31,853 個讚 · 3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793 個打卡次。傳承榮民精神 追求卓越服務 永續組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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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榮民服務107年度第12服務網社區志願服務組長甄選
一、機關名稱:花蓮縣榮民服務處
二、職稱:社區志願服務組長
三、名額:1名
四、性別:不拘
五、工作地點及服務範圍:鳳林鎮、萬榮鄉(西林、見晴、萬榮、明利)。
六、上網時間:107年1月26日至107年2月7日止。
七、資格條件:以榮民為主,榮民配偶或子女次之,或現任本會榮欣志工,近3年服務時數達720小時以上,且依志願服務法獲頒「志願服務榮譽卡」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設籍並居住工作地點服務區,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具高度服務熱忱,高中以上畢業,須持有汽機車駕照,並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社區志願服務組長經甄選遴用後,應配合遴用期程加入榮欣志工服務,完成志工訓練並接受本處指導,協助本處服務照顧榮民。… 更多
(三)遴用期間不得為兼職(政黨黨工、民意代表、村里長或其他有固定職業),以免行政不中立或影響服務事項執行暨榮民(眷)之權益,已遴用人員,如有兼職者經本處查證屬實即時停止遴用。
(四)年齡:若為初次擔任本處社區志願服務組長需滿20足歲不超過50足歲。
八、工作項目:執行榮民(眷)及遺眷訪問、聯繫、服務、照顧工作,完成本處規定之每週服務人數。
九、訪查作業補助費(另輔導會為社區服務員辦團體意外險):社區志願服務組長為志願服務人員均屬「志工」,依「志願服務法」等16條規定辦理,發給訪查作業補助費,不支薪或其他待遇,每月發給訪查作業補助費約新台幣21,009元(交通補助費依服務區榮民數量彈性調整)。
十、任職期間原則上自輔導會核定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若因服務績效良好暨工作需要,經被遴用人及遴用單位之同意得予續遴用,否則期滿後即停止遴用。惟若「輔導會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獎補助費(訪查作業補助費)預算額度用罄,得隨時終止遴用關係」。
十一、測試項目:作文一篇(以照顧服務榮民眷作法為主,題目當場公布)、電腦打字、口試(結合服務事項)。
十二、報名時間:107年1月26日上午12時至107年2月7日中午12時。
十三、報名方式:應徵者請備妥國民身分證、榮民(遺眷)證、學經歷證件(社福志工請提供志願服務紀錄冊)、汽車或重機車駕照,至本處報名,報名表由本處提供現場填寫,初審通過者參加2月9日上午10時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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