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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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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網友留言說,蘇永欽比起其他位來說,算不錯的大法官,拜託,我們對大法官跟司法院高官的要求,一定要這麼低嗎? 請看一下,今天美河市案仲裁結果出爐,台北市政府成功提高權益分配比例,可向建商日勝生討回33.5億餘元。 而今天辭職的蘇副院長兼大法官,就是在此案所做出的732號解釋的時候,宣告相關法條違憲,參與做出解釋的他卻跳出來再解釋這個解釋文,說美河市並非以「毗鄰地」徵收,因此不適用這號解釋,也不能依此聲請再審。… 更多 安呢甘丟?本件地主如果再審,可能市府要賠償百億,而經手本案的市長是? 司法院的副院長自己跳出來,告訴大眾跟下級審說,這件案件不可以再審,實在令人費解。 另外,有關觀審制,根據蘇副院長的說法,「人民觀審制度就是為臺灣量身打造的參審」,最重要的是: 1.依一定程序選出一定人數的人民擔任觀審員。
2.針對某些重罪案件。
3.全程參與第一審法院的審判程序。
4.觀審員參與評議並在與法官充分討論後形成多數意見,但法官作成判決時可不接受,然於不接受時應在判決中說明理由。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26869) 搞了老半天,為台灣量身打造的參審,是只能看,也不能表決,法官判決也不用理會,這樣居然可以讓人民參與審判的司法改革,停擺了這麼多年! 如果要這麼做,為什麼需要花這麼多錢,請「人民」來觀審呢?既然人民只能看,為什麼不拿拖鞋,上面放一台手機上臉書就可以實況轉播? 不過留學德國,可以學到這獨步全球只能看不能表決的「觀審」制,簡直也是夠神奇了。 司法改革之重要,在於每個案件弄錯,就是一個人寶貴的一生,甚至生命,看看這些不知道要聲請再審幾次,被駁回多少次,還是沒辦法平反的案件,蘇永欽推銷多年的觀審制,可惡之處不在於,這個觀審制不可能有成效,真正可惡的地方是,他攔著後面想要真正改革的陪審制、參審制,讓可以真正落實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無法進入司法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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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蘇永欽副院長談人民觀審制- 月旦法學知識庫 Lawdata 法學搜尋

軍法專刊編輯部,人民觀審制,參審,審判程序,世界有超過七、八十個國家有不同形態的人民參與審判,每個國家都針對自己的需要,設計不同的參數,例如參審員的人數、權限大小,月旦法學知識庫,整合十大法學資料庫交叉檢索搜尋,是法律學者,實務工作者,法律學子學習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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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ura Wen
    看網路上是說就韓國的陪審員意見,法官也可以經評議後不採納,而且還不能跟法官交流意見。然後不接受觀審員意見的法官可能會是少… 更多數,因為還要寫理由,在法官普遍過勞的情形下可能很少有法官想累死自己😂😂😂一點粗淺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