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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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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關廠工人案之後,勞基法第28條擴大工資墊償基金的適用範圍,將原來關廠後積欠工資的墊償,及於資遣費跟退休金,另外也修法讓勞工債權,提升到與銀行的抵押權有同一順位,在在顯示,透過法制度的改革,可以將台灣勞工的勞動權利改革推進一步。 而工時過長是台灣勞工普遍面對的勞動困境,這不僅影響勞工的生活品質,更直接影響勞動者的健康、甚至是生命,造成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慘劇。 勞動部所提出的修法,"一例一休"… 更多,除了刪除原有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更讓資方可以在"休息日"上下其手,而其罰則,竟然也只有二萬到三十萬元。 在台灣勞動檢查幾乎沒有成效的今日,企業在休息日叫員工來上班,不願意給付加班費比比皆是,更何況罰則不關痛癢,大多數的勞工都沒有工會的保障,以這樣的制度,希望資方可以守法達成縮短工時的目的,無異是緣木求魚。 法的目的是在拘束有掌握權力的人,避免強凌弱,以保護應該受法律保護的人。休息日的規定是反而讓資方有個霸凌勞方的理由,而國家完全沒辦法透過勞動檢查,拘束監督掌握權力的慣老闆們。 法制度越簡單,事實上才越能夠達成其所要的目的。兩個例假日的規定才能真正的保護大多數沒有工會保障的弱勢勞工,達成週休二日的目的。 一週兩例是在這個土地上打拼的勞工,最起碼,也是最卑微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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