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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台北市。 1,157,034 個讚 · 69,723 人正在談論這個。衛生福利部臉書提供本部各項重要政策的即時訊息,歡迎訂閱,掌握衛生福利的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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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余胖虎
    請問衛福部符合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嗎?還是公然犯法???
    衛署藥字第 0960317637 號
    … 更多 一、本原則依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第八十三條訂定之。
    二、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廣告(下稱招募廣告)不得於國中以下校
    園內刊登。
    三、招募廣告應經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始得刊登。
    五、招募廣告不得有下列內容或類似涵意之文字:
    1.宣稱或暗示試驗藥品為安全、有效或可治癒疾病。
    2.宣稱或暗示試驗藥品優於或相似於現行之藥物或治療。
    3.宣稱或暗示受試者將接受新治療或新藥品,而未提及該研究屬試驗性質。
    4. 強調受試者將可獲得免費醫療或費用補助。
    5. 強調臨床試驗已經衛生主管機關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
    6. 使用名額有限、即將截止或立即聯繫以免向隅等文字。
    7. 使用含有強制、引誘或鼓勵性質之圖表、圖片或符號。
    8.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不得刊登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