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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為洲, Zhudong, Hsinchu 。 100,374 個讚 · 3,821 人正在談論這個。務實地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生命無常,任期有限,我要來做那些,縣民期待我做的事情。 服務電話:03-5585171、03-5585192 傳真號碼:03-667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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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的政院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三條新增掌理「 #網際網路內容事務之處理」,恐將賦予政府全面納管網路的相關事務,同時也是為了「 #數位通訊傳播法 草案」、「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 草案」等管制網路的法規合理化的鋪陳… 更多 在討論「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時,就有許多專家學者提出質疑,如要求平台業者接獲政府通知訊息有不實嫌疑時,政府可命令平台進行下架或其他處置,社群平台若不聽命行事,就可能被處高額罰鍰,還要每年提出檢舉處理報告等義務,也可能因使用者的行為,負懲罰損害賠償的責任。更引發國際關切,「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致函行政院,懷疑行政院是否依循「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 (Manila Principles on Intermediary),請求行政院撤回原案。如此做法連AIC都看不下去,不僅可能會讓社群媒體平台業者想退出台灣,更侵犯了人民的言論自由。 而「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 #OTT專法,像是 #Netflix、#APPLETV、HBO+、#LINETV、Friday影音、 #LiTV…這些生活中常見的網路串流媒體,都是OTT(over-the-top)平台,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了管理這些產業,訂定全球唯一的專法,在全世界並無先例可循。如果立專法確實有助於優化OTT產業環境、振興OTT產業,那麼世界各國,特別是領先全球OTT技術與產業發展的美國,為什麼至今都沒有這樣做呢?是否蔡政府的政治陰謀大於產業目的? 這次NCC將網際網路內容事務之處理加入組織法納管,恐怕未來不管 #YOUTUBE上的任何頻道、 #INSTAGRAM 的 #KOL #網紅、甚至 #FACEBOOK,只要不合蔡政府的意,這些苦心經營的網路平台都可能會隨時被關掉。根本就是民進黨政府打算全面管控、把手伸到網路,藉管制網路以鞏固政權,實施綠色恐怖。好在,國民黨團力爭協商後,先不通過政院的版本,但未來我們還會持續緊密觀察,務必守護人民的言論自由與網路自由的環境。 林為洲服務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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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許麗香
    委員好 今日在少康戰情室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