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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報導中法官所說的:「…只因違規被員警告發,就出言侮辱依法執行勤務的員警,等同 #藐視公權力執行、妨害國家公務,行為實不足取……」💡 👮🏻因此,即使你對執法過程有疑問,也請循正常管道反映,不要再以「#有牌流氓」辱罵員警,這是一種基本的尊重!👊👊👊 【自由電子報-辱警「有牌流氓」 3萬元代價換緩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4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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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警「有牌流氓」 3萬元代價換緩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黃姓男子去年12月9日下午,駕駛小貨車行經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大豐街口,因違規紅燈左轉被蘆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吳姓員警攔下,並開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告發,看著員警開單黃男心生不滿,出言辱警:「就有牌流氓嘛!」當場多了一條侮辱公務員罪。黃男被移送法辦後懊悔不已,辯稱不知一句玩笑話會觸法,事後已向吳姓員警道歉,雙方以3萬元和解;桃園地院法官指出,黃男只因違規被員警告發,就出言侮辱依法執行勤務的員警,等同藐視公權力執行、妨害國家公務,行為實不足取,審酌他沒有前科且犯後坦承,吳姓員警已達成和解,審結判處黃男拘役30天、緩刑2年,需支付吳姓員警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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