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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宣布自12月14日至12月2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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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12.13<br> ❗指揮中心宣布自12月14日至12月2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br>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iev8MpS1d_8<br>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gHU419VGZ-g<br> ⭐《客家電視台》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h56obgTO8fY<br> ⭐衛生福利部 LINE@:… 更多https://lin.ee/24imWWE<br>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br>  <br> ✏因應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於今(13)日宣布,自今(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得免戴口罩(本次未調整): (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br>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br>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br> 3.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br> 4.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br> 5.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br> 6.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指揮中心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br>  <br>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br>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br> #2019nCoV<br>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br> #COVID19 <br> #MOHW_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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