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警光新聞雲, 臺北市。 93,392 個讚 · 517 人正在談論這個。邀請您共同加入、經營這個豐富有趣的園地,一起分享警察維護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的點點滴滴......
貼文
躲42天,必要嗎?
警察都難忍其異味。 早一點投案,
至少還能讓心寬一些
吃好一點,
而且還能洗澡。
超連結 M.LTN.COM.TW

殺人後躲排水管42天 他烤老鼠果腹全身臭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涉嫌殺害「小王」的男子許文炳在躲藏45天後被逮,這45天中他有42天都躲在大肚溪畔的排水涵管內,不僅備有棉被、醬油等生活用品,還每天外出翻垃圾找吃的,肚子實在太餓就設捕鼠器抓老鼠,還用網子抓鳥,以及在河畔捕魚,過著原始人般的生活,45天來都沒洗澡,警方找到他時還全身發臭,帶回警局時先帶他去洗澡淨身。許文炳向警方供稱,他在殺人後,曾先騎著腳踏車到南投縣草屯鎮某工寮避風頭3天,再騎腳踏車回到彰化縣和美鎮以往曾多次棲息的大肚溪畔,找到一個直徑約1公尺的排水涵管後,在裡面躲了42天,除了四處蒐集民眾丟棄的棉被、捕鼠器、網子、塑膠袋,也利用當時身上的2000多元現金,去買了許多乾糧、礦泉水、醬油等生活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