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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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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新修正「海關執行商標權益保護措施實施辦法」,自106年1月1日施行   為強化對商標權人之保護、落實電子化政府及簡化行政程序,財政部關務署發布修正「海關執行商標權益保護措施實施辦法」,自106年1月1日施行。
  商標權人申請提示保護及延長提示保護已於103年10月起提供線上申辦,節省申請時間及成本,歡迎商標權人多加利用。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78401&ctNode=13218
超連結 WEB.CUSTOMS.GOV.TW

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該署表示,本次修正主要內容如下:一、海關核准提示保護期間由1年延長至商標權期間屆滿日。 例如:商標權期間距屆滿日尚有5年,海關即核准5年提示保護期。商標權人無需每年檢具資料向海關申請延長提示保護。二、商標權人提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延展註冊之文件,即可向海關申請延長提示保護。刪除原商標權人未於提示保護期屆滿前申請延長應重新申請之規定。三、提示保護相關資訊有變更時,商標權人應向海關申請變更。四、在我國境內無住所或營業所之商標權人需委任代理人辦理提示保護相關事宜。五、海關得提供商標權人疑似侵權物照片,俾其預為判斷是否前往海關鑑定貨物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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