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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北市。 18,166 個讚 · 6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39 個打卡次。提供傳播通訊相關之生活知識、最新法令、各項消費者權利保護事務、最新活動消息或重要統計數據等。 如需陳情請至本會意見信箱: https://cabletvweb.ncc.gov.tw/PO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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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多元是網路最珍貴的價值,然而自由不能建立在侵害他人權利,NCC提出的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只是讓網路參與者如何維護權益的規範更清楚,不會因為責任不明而紛擾不斷,甚至不敢正常使用網路服務。對維護言論自由,這部法案非但不是箝制,反而會有幫助。… 更多
舉例而言,所謂的「網路霸凌」,法律上就是侵害他人權利,但是否構成侵權,並不容易判斷。所以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才會規定主張別人侵權的人,固然可以要求服務提供者先移除或封鎖,但如果另外一方要求回復,服務提供者也可以要求主張侵權的人要循司法途徑,否則不能任意移除。如此雙方的權益才能得到平衡,服務提供者也不需要為了判斷有無侵權、要不要移除而傷透腦筋。
草案第18條所規定的假處分,則是在權利受侵害有急迫狀況時候,能提供快速維護權利的管道,免得因求助無門而造成憾事。所謂的「網路霸凌」只是可能構成侵權的一種形態(如遭人肉搜索、大量惡意誹謗),假處分是否准許,是由客觀中立的法院判斷,NCC並不介入,事實上這部法案沒有一個條文賦予NCC裁罰的權力,網路上有人說NCC打算藉著電子通訊傳播法管制網路言論,實在太沈重!
大家的行為有共通規範,言論才會更百花齊放,產業才會更欣欣向榮,NCC希望藉由這個法案,讓我們網路法律環境,早日趕上國際水準,大家如果有寶貴意見,歡迎上NCC網站表達(網址: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3564&is_history=0&pages=0&sn_f=34460
超連結 NCC.GOV.TW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_電子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意見徵詢

對本草案欲提出意見或具體建議者,請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至本會網站「資訊櫥窗>重要議題>數位匯流-調和匯流管制環境>公開意見徵詢」(網址)或於快速服務區通訊傳播匯流修法專區,點選進入公開意見徵詢網頁。本次網路公開意見徵詢採用「實名制」,要求提供意見之自然人或法人,須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系統後始能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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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隔壁鄰居
    10月31日在年代新聞高峰會中,自稱新聞媒體人的胡忠信在節目中攻訐作家張作錦、童舟、龔濟、等人,對他們不當的批鬥,甚至惡… 更多意混淆視聽大眾的認知,媒體節目已作賤至此,將大眾當白痴耍,童舟才是作家黃年的筆名,而龔濟是張作錦的筆名 ,但胡忠信卻惡意將張作錦、童舟與龔濟說成皆是張作錦同一人,並極盡抹黑辱罵,也不見Ncc對電視台提出糾正,試問社會大眾只能被迫接受收看這種爛節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