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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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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日的國會改革辯論,我在各政黨交互詰問的部份,針對黨團協商詢問民進黨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如果不修改黨團協商制度,是否未來即使民進黨執政,國民黨仍然可以透過黨團協商杯葛施政,屆時民進黨將如何應對?第二個問題則是,歐洲各國的國會少數異議權制度,允許少數黨議員可以透過連署將爭議法案交付公投,這是否是比黨團協商更能保障小黨權益的制度?… 更多 對於我的提問,民進黨代表李俊俋委員先是說「這個問題始終是民進黨心中的痛」,但是就黨團協商這個制度而言,李俊俋委員認為符合「服從多數,尊重少數」的原則。李俊俋委員重申民進黨的主張是盡可能讓法案在委員會進行審查,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且法條內容如果超過1/3沒有共識,就必須重付審查,直到有共識為止,不得輕易交付協商。李俊俋還質問現場許多小黨,如果不用黨團協商的話,未來保障少數要用什麼樣的方式。」 我認為李俊俋委員的回應並未正面回應我的提問,黨團協商制度的根本性問題並不在於發起門檻,而在於它可對委員會審議後的法案進行實質修改。即使民進黨主張法條內容超過1/3沒有共識就必須重付審查,這也不代表爭議條文低於這個門檻的法案送交協商就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可以看《會計法》修法爭議,僅是一字之闕漏,就導致教授的研究經費核銷未能適用除罪化,反而是民代用公款喝花酒可以除罪。 這在在顯示黨團協商的弊病正是這種得以繞過委員會、逕行對法案內容實質變動,又規避個人政治責任的權力行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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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澗庚
    大部分同意,但公投不算是多數暴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