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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A 署長室, 台北市。 266,925 個讚 · 5,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 · 386 個打卡次。警政署署長室 傾聽大家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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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1條修正案》
  
「每一輛車子,都是會移動的兇器。」
 
即使再強壯的人,都不會否認這句話,因為沒有誰可以承受來自車輛的全速衝撞。對於必須執行勤務、攔查違規的警察來說,卻時常置身於這奪命的危險之中。
 
許多違規人平時抱著「跑掉就沒事」的想法,在面對警方攔查時,選擇了加速逃逸。然而這樣的舉動,不僅是警察,就連無辜的民眾都陷入不可預期的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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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上個禮拜,三讀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修正案」,提高對於「攔檢不停,因而引起傷亡,及撞傷正在執勤警察、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的處罰,修正為9萬-15萬元罰鍰、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一場車禍,往往都是兩個家庭的悲劇,除了交通罰鍰外,還有刑事上的責任及民事賠償。
失去生命的沉痛、無止盡的賠償壓力,不要讓一時的錯誤決定,毀了彼此的一輩子。 -
相關新聞連結: 聯合新聞網:立院三讀 拒絕臨檢致死傷最高罰15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3169075 自由時報:駕駛拒檢致死傷可吊照並重罰15萬 立院三讀通過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41254 三立新聞網:立院三讀 拒檢逃逸至警死傷可罰15萬並吊照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85729 TVBS:駕車拒檢致死傷加重刑責 吊照最重罰15萬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928584 ETtoday新聞雲:立院三讀/拒檢逃逸致警傷亡 最高可罰15萬、吊照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29/11796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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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NPA 署長室
    因示意圖造成的誤解,先向各位車友說明,本次修正案訴求的,是所有人的人身安全。
    無論是汽車或是機車,因為拒檢所… 更多造成的傷亡,一直是我們執勤過程中極力避免的。
    為了保護自己、民眾,我們不因對方所駕駛的車種而有不同的執勤安全觀念。再次謝謝大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