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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光新聞雲, 臺北市。 93,392 個讚 · 517 人正在談論這個。邀請您共同加入、經營這個豐富有趣的園地,一起分享警察維護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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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真的…嘸通擱傳啊~ 🚏🚏 【網路盛傳 ➡️明年1月1日起,開車超速5公里就照相⬅️ 澄清說明】 ➡ 近日網路盛傳:「以前 #超速10公里 才會照相開罰,但明(105)年1月1日起,開車超速5公里就照相…」等訊息,#實是誤傳。警方取締超速有 #10公里之寬限值… 更多,係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惟前提是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如果民眾開車超速在10公里以內,但有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之虞,譬如發生交通事故,警方仍會開出超速罰單。 ➡ 交通部表示,由於測速照相機與汽車時速表有誤差值,1992年訂出「行車速度在郊區超過10公里、市區超過5公里者,才要開罰」,2006年統一把超速的寬限值改為10公里。為降低超速死傷率,交通部近期確有考慮限縮或取消超速10公里之寬限值,已在全台舉辦4場公聽會,但意見分歧,包括完全取消寬限值、國道維持寬限值但一般道路取消、寬限值降至5公里,或維持10公里的聲音都有,目前交通部仍在研議及評估,預計於明(105)年1月提出評估報告。 ➡ 有關超速取消10公里之寬限值,事涉政策決定與修法事宜,在法令尚未修改前,本局執行超速違規取締,#寬限值仍為10公里以內,不開單舉發。在此,呼籲各位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請依各路段規定之速限行駛,避免超速行駛危害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造成無法挽回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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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光新聞雲
    然而不管寬限值為何,還是要注意別超速,以確保大家都安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