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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稅務小精靈 - 信義國稅局, 台北市。 425 個讚 · 42 個打卡次。稅法新知報馬仔、節稅小撇步、周末稅務活動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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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應納稅額2,000元內 不必逐筆辦理扣繳 2016-01-22 01:11 經濟日報 台南訊 台南市永康區甲公司陳小姐來電詢問:公司將於本月支付乙公司借款利息15,000元,應否於給付時代扣稅款?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據財政部105年1月6日新增訂「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13條之1,自105年起扣繳義務人給付第2條規定之所得予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故甲公司於給付乙公司利息所得時,因應扣繳稅額未達2,000元(15,000元*10%)免予扣繳,僅需於隔年1月底前向稽徵機關列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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