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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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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對於周三內政委員會排審的宗教基本法十分焦慮,我不是內政委員會委員,但是提供幾個資訊: 1. 目前提出之草案,是委員提案,內政部版本還在研議中。
2. 委員有提案權,只要連署人數足夠,都可以送進院會,經過程序委員會和院會之後,裁定送交哪個委員會,稱為「一讀付委」
3. 一讀付委的法案極多。非常多。可是是否審,要看該委員會召委決定。
4. 委員會是合議制,該委員會委員一致同意通過,或者動用表決多數通過,才有機會送出委員會。
5. 比較有爭議的法案即使通過委員會審議,也還要經過朝野協商,還會再修改
6. 委員連署表示贊成該議題可以討論,但是條文細節通常都要進逐條才會再修,而且還可以不斷有修正動議。所以連署法案並不代表連署委員「完全同意裡面每一個字」
7. 已經經過院會一讀交付委員會的案子,委員不能撤簽
8. 本周內政委員會排案召委是黃昭順委員 名詞解釋:
一讀: 法案經過足夠人數連署,通過程序委員會交付之委員會,由院會主席宣讀通過該草案未來交給哪個委員會
付委: 交付委員會。至於交付委員會之後是否或何時排審,由該委員會召委決定
二讀: 委員會審議草案完竣,經黨團協商修正同意,送進院會,吳黨團提出異議或修正,才叫二讀。 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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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連署人通常沒有時間完全瞭解提案中每個內容細節。有時候連署人可能也對內容某些條文意見不同,這些都要進委員會的時候逐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