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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台北市。 34,873 個讚 · 30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708 個打卡次。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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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機直播演唱會、電影恐構成侵權,要小心!】 最近國內外歌手演場會一場場,
去聽演唱會或在看電影時,
氣氛正High,如果拿起手機用臉書直播分享現場的情形,
這樣的行為是否會侵害著作權呢? 由於著作財產權人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其著作的權利,
而表演人就其現場表演,亦享有「重製」的權利,
所以網路直播電影院熱映中的電影或演唱會實況,
會涉及視聽著作(電影)、音樂著作(演唱歌曲)及表演人現場表演的
重製及公開傳輸行為, 所以,沒有得到權利人同意,
不要任意直播演唱會或電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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