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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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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法人法制化問題】… 更多 檢視現行法制與宗教有關之團體,計有依「監督寺廟條例登記」之寺廟、依民法及內政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許可設立之宗教性質財團法人、及依人民團體法許可設立之宗教性質社會團體,各類團體適用之法令不同,其主管機關分屬民政機關及社政機關。目前僅有的宗教法律是民國十八年制訂的監督寺廟條例,但只監督佛、道兩教,其他宗教團體不適用,也有違反憲法有關宗教平等的問題。故綜觀現行有關宗教團體之規範體系,實顯紛雜,且政出多門,長期以來法律的疏漏與政府制度的混亂,累積出到處可見的亂象。 其實從二○○○年到二○○八年民進黨執政時期,宗教團體法在立法院歷經多次討論,都未受到擁有多數的國民黨支持,好不容易在二○○八年二月幾乎整合出一個共識,結果五月再次政黨輪替也就無疾而終。馬政府上台至今,歷任劉兆玄、陳冲、吳敦義、江宜樺到毛治國五位閣揆,不但未能積極立法,甚至到了第八屆立委任期中也完全不再提行政院新版,至於財團法人法則是完全沒有行政院提案,導致今日的混亂局面。這些都是行政怠惰的結果,並非宗教團體不守法,而是無法可依循,各宗教團體也只能各行其是,如果慈濟有錯,行政、立法部門應該下詔罪己,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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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引發宗教法人法制化問題-柯建銘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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