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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林思銘, Zhudong, Hsinchu 。 12,488 個讚 · 5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新竹縣立法委員 林思銘 學/經歷 臺灣大學PMLBA碩士專班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中學 二重國中 竹中國小 新竹縣15、16、17、18、19屆議員 熱忱服務,與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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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複雜、好難懂、好難用的「振興三倍券」】 昨日行政院公布「振興三倍券」方案,思銘真的很感嘆!執政黨政策三變四變不說,昨天一發布,立刻就有民眾向思銘抱怨:「根本不好領!而且為什麼中低收入戶不是統一由村長或是里長發放就好?」也有人說:「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拿去消費再退貨換成現金就好?」、「根本就是好複雜、好難用、好難懂!」… 更多 思銘從一開始,當政府說要發「振興抵用券」卻又提不出良好的方案時,就一直不斷在國是論壇、還有委員會的質詢上,來呼籲政府要發放「現金券」!但執政的民進黨不願意蕭規曹隨,堅持要跟馬總統走不一樣的路,結果政策弄到最後亂七八糟,就算是現在公布了「振興三倍券」,政府仍然沒有將細節交代清楚,民眾還是「霧煞煞」! 現在疫情已暫時舒緩,該是振興經濟的時候,振興抵用券的方案從三月就開始擬定,到六月都還無法定案,好不容易公布「振興三倍券」的方案,結果要到7月15日才能上路實施,民眾還得再等上一個半月才能領到,請問這段時間受到疫情衝擊的店家該如何是好? 2008年馬政府時期的「振興經濟消費券」依據的是立法院通過的《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現已廢止),規定不得轉售,法律制度完善且有明訂不計入當年度所得,請問行政院「振興三倍券」是否應比照辦理?假如比照辦理又應依據什麼法來執行呢? 再者,三倍券是民眾花1000元換得的,依據「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禮券是「不得記載使用期限」、「禮券應記載消費者要求退還禮券之程序及返還金額」。連消基會都出來打臉行政院,「振興三倍券」和百貨公司的禮券相似,政府不得限制人民在一定期間內要完成消費。 朝野立委都有反對的聲音,行政院的「振興三倍券」相關配套措施措施顯然是非常不齊全,甚至漏洞百出,思銘再次呼籲政府聽聽百姓的聲音,重新檢討相關機制、擬定配套措施,化繁為簡廣發現金,做到真正的好用、好領、好刺激。 -------------------- 📺【新聞深喉嚨】節目片段:
https://youtu.be/_DmWJR3yJ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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