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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 台南市。 69,578 個讚 · 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124 個打卡次。歡迎您按「讚」獲取本局宣導活動、講習會、新聞等資訊! 如果有檢舉或國稅疑慮時,建議至本局官網/服務園地/民意交流/意見信箱反映; 或撥打本局電話 06-2223111、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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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小知識】
📣個人交易房地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辦理申報 個人出售或交換房屋、土地,如果是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不論繳稅案件、課稅所得為0、虧損、或適用重購自住房地扣抵優惠經計算後不用繳稅,都必須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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