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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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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制度,提供給被害人保護多少人力?」
 
昨天在「強化犯罪被害人保護機制」的公聽會上,針對人力配置的合理性,分享我的一些想法。
 
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的運作能否逐步完善,涉及我們的國家在犯罪被害人保護的「需求端」與「服務端」,分別挹注了多少資源。
 
以人力來說, 22 個各地分會,共有專任人員 53 人,兼任人員 120人,也就是說各地第一線的專任人力只有 1-2… 更多 人,並大量仰賴志工的情況,能提供給被害人的服務量能勢必會出現困難。這與服務方案「執行率低」的評價,其實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同時產生一個困境是,志工人力能否適才適所地分流並獲得充足的專業訓練。
 
依據法務部提供的資料,2019 年新開案 1828 件,且每一案件平均服務 3.2 年,平均每名分會專任工作人員服務在案量為 197 件,難以維護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品質。
 
且在匱乏的國家經費下,基層專任人力不足且待遇偏低的狀況成為常態。我們初步得知的狀況,最基層的助理秘書職務,每月薪資單位只有 27K-29K 的水平。試用期期間甚至只有本俸 8 成的薪水,幾乎是在基本工資的臨界點上生存。
 
當 2017 年司法改革會議,第一分組定調為「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集結了眾多資源完成了許多決議事項,但至今改革緩步。
 
當政府高舉著「我們很重視犯罪被害人的權益與保護」大旗的同時,如果我們的國家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的第一線人員,提供的是這樣的人力與待遇,我們不免懷疑,是真心要做?還是喊個口號?而一對一專責個管的期待,恐怕是緣木求魚。 因此,我們希望行政院、法務部等相關單位,能針對《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中政策建議:「估算出人力需求標準,規劃短、中、長期的人力充實計畫」,進一步規劃出具體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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