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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地政司, 台北市。 7,019 個讚 · 10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29 個打卡次。我們分享地政的觀念、專案、專題、講習、活動、意見等相關信息,歡迎在本粉絲團互動交流,增進彼此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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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專法小講堂-刊登租賃廣告真實透明篇》 三讀通過當天,小編下班後與朋友用餐,正好朋友看到當日新聞便開啟了我們的話題。 👨:今天新聞看到租賃專法通過耶!我之前找房子租找得好辛苦!看了十幾間才總算找到,而且有些房根本跟租屋網上的照片差了十萬八千里,好險有去現場看屋。
👩:太誇張了吧~不過你知道租賃專法對於刊登租賃廣告有規範了嗎? 👨:什麼什麼~快告訴我~
👩… 更多:首先當然是規定出租人提供之租賃住宅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此外,受託刊登租賃住宅廣告的「媒體經營者」,對於廣告租賃住宅「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用途」負廣告查證責任。而且而且!!刊登廣告的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再也不會只是林先生或黃小姐,而是會有名稱了! 👨:等等,我有疑問,媒體經營者負廣告查證責任,要去哪取得租賃住宅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用途的相關資訊呢?
👩:內政部的「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就能輕鬆查詢囉!
http://easymap.land.moi.gov.tw/R02/Index 👨:太棒了!真是方便!那如果未依規定的話會有罰責嗎?
👩:會喔!如果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廣告未註明租賃住宅服務業名稱,會被處以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若是媒體經營者對於租賃住宅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用途刊登不實導致承租人因信賴該廣告而受到損害,須與出租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原來是這樣~太好了!租賃廣告對租屋者是很重要的管道,頓時覺得多了很多保障! 看完我們的對話,快跟小編一樣好康相報,把相關消息告訴親朋好友吧!🔈🔈
別再被不實廣告傷破腦筋了!
超連結 EASYMAP.LAND.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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