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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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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加強事後稽核訓練 培訓專業人才、打擊不法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海關自民國91年啟動事後稽核制度以來,在通關便捷化措施下,查驗比率降低,事後稽核制度益增其重要性。依關稅法第13條規定,海關於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6個月內通知實施事後稽核者,得於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2年內,要求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其關係人,提供與進出口貨物相關之資料、文件等,予以查核,依事後稽核結果,如有應退、應補稅款者,應自貨物放行之翌日起3年內為之,若查獲違法情事,其查核範疇尚可回溯5年。 為加強培育海關事後稽核專業人才、強化事後稽核人力配置,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每年均開辦「海關事後稽核班」,今年亦賡續辦理,延請財政部賦稅署稽核組、銀行、法制單位、法律事務所及海關現職資深稽核關員等專業人員為講師,講授各類事後稽核查核技巧及案例解析研討,受訓人員則由各關甄選有意願、能力且具海關分類估價、驗貨經歷及法律、會計、金融等類科學歷之中階關員參訓,該課程著重實務訓練,該署莊副署長水吉非常重視此次訓練,親自主持結訓研討會,參訓人員反應熱烈,紛紛提出學習心得與建言,期能增進執行效能、強化事後稽核機制,以有效打擊不法業者逃漏稅捐,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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