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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 台南市。 69,578 個讚 · 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124 個打卡次。歡迎您按「讚」獲取本局宣導活動、講習會、新聞等資訊! 如果有檢舉或國稅疑慮時,建議至本局官網/服務園地/民意交流/意見信箱反映; 或撥打本局電話 06-2223111、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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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小知識】
📣出售已依法簽證發行的股票,應繳納證券交易稅 👩‍🏫公司股票已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經由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者,屬證券交易稅條例所稱之「有價證券」,依該條例第1條規定,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應依法課徵證券交易稅。 所以,有價證券不論是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只要是買賣行為,均應依法課徵證券交易稅。若股票未依法經簽證發行,則非屬該條例所稱之「有價證券」,不需繳納證券交易稅,但因交易性質屬所得稅法之財產交易,應歸入個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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