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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玲, 台北市 (Taipei, Taiwan) 。 25,822 個讚 · 2,288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呂玉玲,傾聽您的聲音,關心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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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立法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日前審查精神衛生法,其中玉玲提案第23條,明定傳播媒體之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之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並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者對病人、保護人、家屬、照顧者及服務病人之機構或團體產生歧視之報導。主要是考量現今媒體形塑印象力量強大,幾乎人人都會受影響的情形下,如果歧視與偏見的報導,不僅易讓精神病患被污名化,不易為社會大眾接納,會更讓精神病患不易走出來,因而喪失尊嚴生活的機會。為加強傳播媒體在報導有關精神病人的新聞上能有精神衛生教育之宣導功能、對精神病患權益之宣導及對家屬、照顧者、保護人及服務病人之機構或團體予以尊重,才提出此修法,目前仍由衛環委員會排案審查中,希冀能透過修法,給予精神病患照顧者與家屬更多的保障權益。 #精神衛生法 #對病患家屬與照顧者不得有歧視性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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