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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 Chen Chi-Mai, 高雄市。 572,962 個讚 · 32,081 人正在談論這個。 ⚡緊拚市政 市民專線:1999 市長信箱:https://soweb.kcg.gov.tw/#/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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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 陳其邁質詢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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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租賃市場 保障居住正義 今天內政委員會審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我先感謝葉部長的努力,終於在昨天與苗栗大埔張藥房的遺孀彭秀春女士達成和解,張家終於可以如願原地重建,也讓國民黨執政所留下的土地迫遷總算落幕。… 更多 2013年7月18日,劉大縣長以「天賜良機」為名強拆張家,我也為此被劉大縣長提告誹謗,雖然後來不起訴,但這起事件也是給各級政府引以為戒。落實土地及居住正義政府責無旁貸,所有從政者都應該謹記在心。 回到今天討論的主題,目前我們租賃市場大概有以下問題:租賃權利義務關係及租賃資訊不對等、未有便捷糾紛調處機制、欠缺專業服務制度、空閒住宅未能充分導入租賃市場,以及國人購屋負擔重等,這些都是造成當前租賃市場不健全發展的原因。 其中在國人購屋負擔重的部分,以我們高雄市為例,我們貸款負擔率為35.48%、房價所得比也高達8.61倍之多。這些數字雖然略低於全國平均值,但對於還在就學、或剛出社會的青年學子來說,仍是相當大的負擔。 我認為本條例對於解決上述問題、健全租賃環境有正面意義,基本上給予肯定與支持,但仍有幾個問題要就教內政部: 促進空屋導入市場 健全租賃市場 目前租賃市場上,全國住宅存量約有850萬戶,其中空屋的部分為86萬戶,高雄市則約有11萬戶的空屋,僅次於新北市、為全國第二高,佔全國近11%。另外內政部也推估,國人因居住或就學因素有租賃住宅需求者估計約有285餘萬人,高雄也大約有35萬人有租賃住宅需求。 如果我們可以將目前低度使用的空屋有效導入租賃市場的供給端,在供給量增加的情況下,或許能夠讓租金有下降的空間,再配合未來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將能減輕社會新鮮人居住負擔,這部分我也請內政部務必積極落實。 避免租金惡性調漲 維護房客權益 關於租金部分,內政部在草案第6條明定租金回歸市場機制,不適用《土地法》第97條對都市地區租金的限制規定。加上將來個人房東將房子出租給「租賃住宅服務業」代管,再由該業者將房子「轉租」給一般房客,雖然獲得專業的租賃服務,但業者勢必將服務成本反應在租金上,間接導致租金上漲。因此我要求內政部要有所作為,避免租金惡性調漲,確保需求端285萬人的租屋權益。 最後,在本條例第11條的獎勵措施中,明定房東每屋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6000元得免繳綜合所得稅,但這個標準往往因城鄉差異而有所不同,內政部應該要建立參考指標,針對不同區域情況制定相應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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