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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稅務小精靈 - 信義國稅局, 台北市。 425 個讚 · 42 個打卡次。稅法新知報馬仔、節稅小撇步、周末稅務活動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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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財部:無溯及既往疑慮 2014-12-31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股利可扣抵稅額明(1)日起只准半數抵稅,外界對於扣抵稅額縮水有無溯及既往,爭議不休。財政部重申,抵稅率適用時點是以盈餘分配日為準,今(2014)年以前分配的股利,抵稅率仍是100%,並無溯及既往減半抵稅的問題。 財政部強調,所得稅法第66條之6條文是財政健全方案的配套法案之一,條文僅修正抵稅率為50%,其餘不變。因此,依據所得稅法第66條之6條文自2015年起施行的結果,企業盈餘分配日如是在明年1月1日以後,抵稅額就會減半為50%。 財政部並以四點重申,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抵稅沒有溯及既往的疑慮。首先,修正後法條明訂自2015年1月1日以後分配的股利,才適用新法,公司累積未分配盈餘,在股東分得股利時才有課稅問題,自應適用取得股利時的法律規定,即今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利仍按舊法全額抵稅,並無溯及既往。 其次,所得稅屬期間稅,課稅要件包括稅率、減免規定及稅額計稅方式的變更,為常見法律現象,各國修法亦是自次年起施行,均不認是「溯及既往」。 第三,公司與股東為不同權利主體,公司已納所得稅,並不等同股東的抵稅權。 第四,兩稅合一採設算扣抵制,股東可以獲配股利淨額的可扣抵稅額抵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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