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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體育法》修法初審完成 體育改革又向前邁進一步! 回應去年里約奧運後全民對於體育改革的期待,國書在去年十月推出《體育團體法》,十二月份推出《國民體育法》修正,從去年十二月底開始進入審議程序後,歷經三次的會議,體育改革修法終於在今天送出教育委員會。… 更多 本次《國民體育法》的修法中,在協會改革的部分,感謝教育委員會所有委員們的認同,國書提出的單項協會財務透明、開放民眾參與、禁止單項協會近親繁殖(三等親內不得同時擔任理監事)、理事長與秘書長防弊條款,立法委員不得兼任理事長、法案三讀後各單項協會半年內改選等條文,在本次初審中都順利通過。 此外在整體體育環境改善部分,國書也進一步爭取到了:
1.長期被詬病的體育課借課問題,以附帶決議方式要求未來要進行課責。
2.於條文中新增體育班選手須有出賽限制、加強生涯輔導文字,保護體育班學生選手生涯,完善生涯規劃。
3.出場費、零用金制度入法,增設戴資穎條款(選手權益保障與申訴仲裁制度)。
4.將短期失能文字加入國家代表隊保險制度。
5.長期被詬病的協會壟斷的裁判教練授證制度,由體育署做直接監督。
6.落實開放民眾入會精神,保障選手權益,規範選手理事須達五分之一以上,團體會員不超過二分之一。
7.以附帶決議要求未來體育署協會考評應納入民眾評分、協會劣跡、選手權益受損等項目,避免與社會主觀認知脫節。 雖然在本次修法中,仍有部分條文與精神未能得到全體委員支持,如:體育改革未能落實至地方體育層次、未能建立選手匿名申訴管道、未能落實五百人以上企業聘用一名運動指導員之法案修正、世襲防治條款未通過。但是國書相信,改革雖然無法一步到位,但是至少我們向前邁進了關鍵的一步。接下來,體育署是不是能夠依照時程訂定子法,體育改革能否落實,國書會繼續追蹤。 再次感謝一路走來許多關心體育的各方朋友們的意見分享,體育改革,我們一起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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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星澄
    感謝黃國書委員!沃草也有詳細全程跟訪教育文化委員會所撰寫的報導,有委員修法的詳細內容:https://musou.tw/focuses/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