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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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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獲虛報貨名之有害廢棄物逾50公噸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該署臺中關於本(104)年4月間查獲出口有害廢電線電纜計2貨櫃共49,950公斤、同年5月21日及28日又分別查獲進口事業廢棄物廢錫鋅渣各乙批,該3案進出口貨物,原申報貨名為塑膠廢料、錫錠或錫渣,經該署會同環保單位查驗及鑑定結果,實際貨物皆為廢棄物,進出口人未取得環保主管機關輸出或輸入許可,以虛報貨物名稱之方式,企圖闖關,經該署查緝後發現,及時防堵廢棄物可能造成之環境污染。 關務署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或輸出,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並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該3案進出口人涉有虛報貨物名稱、報運貨物出口或進口事業廢棄物之違章行為,同時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海關已依相關規定議處,廢棄物業由海關責令退關並通報環保單位追蹤控管或責令退運出口。 隨著全球日益關注環保,國際間在1989年訂立了《巴塞爾公約》,以保障公眾健康,保護環境,避免受到有害廢棄物影響。海關將針對輸出、入事業廢棄物持續加強查緝,並呼籲廠商輸出、入事業廢棄物,應先取得環保主管機關核可文件後再辦理,以免違規遭受處分,損及國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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