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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Sun-Han 。 22,755 個讚 · 2,719 人正在談論這個。洪申翰|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長期任職環境組織,投入能源轉型、環境治理等政策工作。 中央與地方政府能源諮詢委員,協助政策規劃。 現在是努力促成台灣社會成功轉型的政治工作者。
貼文
【謝謝大家的意見,接下來的國土計劃法修法,我會繼續努力爭取與提案】 在上一篇貼文中,向大家說明週五院會表決的想法,有很多朋友和網友提出的意見我都收到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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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行政院版的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已經交付委員會審查,接下來在委員會的過程中,也會有不同的修法版本,也還可以透過修正動議等等方式,修改草案的內容。我會在委員會中積極爭取我的主張,為國土計畫把關,讓更多好的意見能納入最後的條文修正。在「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具體認定及審議機制的擬定上,我也準備好修正動議的提案,會在委員會審查時提出,來修正讓各界疑慮的條文。
 
對於政院版的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我的立場和態度始終一致:
 
(一) 縣市層級國土計畫期限, #不能無限期放寬,要有明確期限。
 
檢視縣市國土計畫擬定過程,確實因為各地方政府提交的情況不同,而可能有所延宕。國土計畫的擬定應該謹慎,為了避免太過倉促草率衍生更多後續問題,需要延長一些時間,讓計畫審查地更完備,這是許多人都同意的看法。
但,延長的時間不應該是「無限期延長」,不該以「一定時間內」完成來帶過。因此我主張延長可以,但必須 #訂定合適且明確的期限。
 
(二)若要放入「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變更彈性, #不能空白授權,至少要有外部專家與民眾參與的 #實質審議程序。
 
在國土計畫法中,因應未來可能情境而預留彈性,這不是不能理性討論。但主管機關有責任說明清楚,要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預留制度彈性的必要性與具體理據為何,才有可能開啟政策的理性對話,這是我非常堅持的地方。
 
同時,我也主張,若非得要放入「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變更彈性,絕不能空白授權是最重要的前提,不可像過去那樣草率,導致與多浮濫開發,需要有 #外部專家與民眾參與的實質審議與聽證機制,來做所留彈性的嚴格把關跟管理。
 
在上述立場的基礎上,我會繼續跟更多團體夥伴、學者專家及立委們交換意見,並積極的主張與爭取,讓國土計畫法的修正草案往更好的方向修訂。
 
大家都很關注國土計畫法的修法爭議,我也非常理解大家的期待,我跟辦公室的同事會盡全力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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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錢建文
    期待我的好友申翰兄要成為對民進黨來說,是國民黨主政時期的田秋堇,要成為讓民進黨自己頭痛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