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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大小事-內政部役政署, 中興新村。 11,396 個讚 · 68 人正在談論這個 · 8 個打卡次。歡迎來到「服役大小事」粉絲團,我們將提供您最即時的服役相關資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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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事業負責人申請於自創事業服研發替代役須具備之一定條件業經修正,如下:
一、申請之新創事業應為依法設立2年以上未滿5年之事業,且其負責人以依法登記代表法人之董事為限。
二、申請之新創事業或其負責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之投資者。
(二)已登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者。
(三)本人為發明人,且該發明已依法取得我國發明專利權,及該專利為新創事業所提供之主要商品或服務所不可或缺者。
(四)曾經進駐或現已進駐中央政府核定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及計畫者。
(五)獲得國內、外具代表性之創業、設計競賽獎項,且該獲獎獎項為新創事業所提供之主要商品或服務所不可或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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